我国刑事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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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的国刑主体有国家专门机关、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事诉讼在司法实践当中,主体当事人一般包括被告人、国刑被害人、事诉讼自诉人等人员;而其他诉讼参与人一般包括辩护人、主体证人、国刑鉴定人等人员。事诉讼

一、主体我国刑事诉讼的国刑主体有哪些

1.国家专门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事诉讼监狱、主体军队保卫部门、国刑检察院、事诉讼法院;

2.当事人:犯罪嫌疑人、主体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人;

3.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二、刑事诉讼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2.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3.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4.法庭辩论;

5.被告人最后陈述;

6.法院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三、刑事诉讼没钱请律师辩护怎么办

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没钱请律师辩护的,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律师在线提醒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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